記者這麼做,一定有理由的
沒錯,這年頭真的不能得罪有便器公器的人,不然來個口誅筆伐怎麼辦。所以,我一向對於名嘴有莫名的崇拜,對於記者、主播之類的更是敬佩到一整個不行啊。
今天早上一看到聯合報的新聞,真是不得了,跟自由時報槓起來囉。
自由:記者口誤 法藍瓷提供照片
【聯合報╱記者何定照/台北報導】2008.01.04 03:28 am
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昨晚表示,記者張寧馨所說「有口誤」,真實的情況是記者在收到法藍瓷照片後,覺得該新聞照片重點應是教宗與法藍瓷,因此請法藍瓷再提供一張沒有王效蘭的照片,這就是後來見於自由時報的照片。不過,法藍瓷指出,他們提供的照片都是有王效蘭的,鄧蔚偉說,法藍瓷不可能這樣講,記者手邊有與法藍瓷來往的郵件、傳真紀錄,可以證明照片是由法藍瓷提供。
記者昨天下午詢問張寧馨來龍去脈時,張寧馨一開始說該照片是法藍瓷提供的,但在記者再三確認、並表示會再去求證法藍瓷後,張寧馨才說更細部的程序是,她得到法藍瓷同意後修改照片,並將照片回傳給法藍瓷看過後,才發照刊登。
備份照片在此。
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上月十二日(當地時間)在梵蒂岡接見台灣朝覲團代表,自由時報卻將中央社的照片變造,利用電腦軟體,將畫面中朝覲團成員之一的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「消除」,十七日刊於該報D10版。
撰寫該新聞的記者張寧馨表示,照片是她「裁切」的,是因為照片太長,在直條狀的新聞欄框內不好看;又因為王效蘭並非該照片主角,又是別報的發行人,才會將王效蘭裁去。
那因為怕又講了什麼,有些抗議聲浪又起,所以本持著和平救台灣的精神宣示:「我想,記者這麼做,一定是有正當的理由的,如果沒有,那也是環境使然」
Update: 自由時報提出聲明了:
本報2007年12月17日D10所刊登之教宗接見法藍瓷總裁之照片,為法藍瓷公司所提供之原始圖檔,本報絕未加工處理,本報亦有完整電子郵件紀錄可供驗證。
對於法藍瓷所提供,並經本報刊登之照片,事先加以變造合成,本報不察而致誤用,謹向讀者和社會大眾表達歉意。
任何媒體影射或無端指控此照片係由本報造假,本報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發現我之前講的還是可以通耶 :p
Update Update: 補一下信件內容(出處還是一樣,自由時報)
Dear Ning Shin,
This is for you ESPECIALLY!
哈!!Best regards Nicky
—– Original Message—–
From: seagull-Nicky
Sent: Friday, December 14, 2007 3:4
To: Ning-Shin Chang
Subject: 教宗接見法藍瓷總裁新聞搞Dear Ning Shin,
These 2 for you first!
I am working on the “Specail one”, will send
Thanks for patience.Take care and have more water, please!!
Thanks Nicky
—– Original Message—–
From: seagull-Nicky
Sent: Thursday, December 13,
To: Ning-Shin Chang
Subject: 教宗接見法藍瓷總裁新Hello, dear 寧欣,
Good day!
不知道你用得上 or not?
Anyway, for your ref. Please and thenCheers Nicky
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需要 “Specail one” ,然後又會在聲明強調:「對於法藍瓷所提供,並經本報刊登之照片,事先加以變造合成,本報不察而致誤用,謹向讀者和社會大眾表達歉意。」
有記者怎麼說都對的八卦嗎?(唔,這不是八卦板啊)













Modified





哈哈哈 says:
Added on 一月 7th, 2008 at 1:36 am沒錯..記者怎麼做都有他的道理..也’可能’是因環境使然
如果真要了解真相..不要只是到此結束..記者有錯有大有小該負責就負責
但是如果只是因為”環境使然”也請交代清楚”環境”是什麼..
媒體生態惡劣絕對不是一天兩天的事…可以做的事情很多..可以發起拒看拒聽拒閱讀犯錯的媒體…這是社會大眾的權利不要忘了…
不要只是說說兩句..說完了..就跟屁一樣..消失在風中..然後什麼也沒改變….